按照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不利气候条件应对确保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响应,寿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县城区行*区域内实行交通管制措施,减少污染物集聚,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年11月25日12时至11月28日12时
二、管制区域:
北外环(不含)以南、南外环(含)以北、滨阳路(不含)以西、平阳路(含)以东道路范围内。
三、管制措施:
除城市运行民生保障类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外,对以下车辆实行交通管制:
1、“冒黑烟”车辆一律禁行;
2、国四以下(含)中型、重型柴油货运车辆全天24小时禁行;
3、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4、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全天禁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5、运输瓜果蔬菜肉蛋奶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四、在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寿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年11月25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