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办理工作的
通知
花垣县城镇区域各排水户:
为加强我县城镇区域内污水排放的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市水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许可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区域的实际,现将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证)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证对象
凡是在我县城镇区域范围内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宾馆、洗车、医疗、农贸市场、洗涤消毒、餐具清洗消毒等行业以及住宅小区、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均需办理排水许可证。
二、办证时间
即日起,各排水户须到花垣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局窗口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时间要求如下:
(一)在建建筑工程须于年12月5日前办理。
(二)住宅小区(已投入使用的)须于年12月8日前办理。
(三)餐饮、宾馆酒店、洗车、农贸市场、洗涤消毒、餐具清洗消毒等行业须于年12月10日前办理。
(四)学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地须于年12月15日前办理。
(五)医疗、工业等行业须于年12月20日前办理。
三、相关说明
(一)排水许可证免费办理,有效期为5年。排水许可证有效期满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需要继续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排水许可核发部门提出申请,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延期5年。排水许可证有效期满不继续排水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请及时申办暂停注销排水许可证。
(二)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申办排水许可证,并由申办单位对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负责。
(三)各类在建建筑工程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许可证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建设施工期限。
(四)城镇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五)排水许可证办理程序:窗口受理—材料审查—现场勘验—合格的发放许可证。
(六)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排水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可以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它事项
(一)办证?(石)
(三)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年11月18日
转自|花垣县人民*府网编辑|偌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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