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总指挥部
关于做好城乡基层疫情防控工作的
公告
(第12号)
当前国际疫情扩散蔓延,境外输入风险持续加大,国内疫情防控任务艰巨,为切实防止和阻断疫情传播风险,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府各级组织、各类法人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以“五有一网格”为目标,切实筑起筑牢基层防控防线,积极主动构建以村(社区)为核心,社(小区)为基础,包片领导负责,公安警务、乡镇卫生院(所)、食药监督、帮扶干部协调联动、纪检组织监督落实、广大群众充分参与的疫情防控网。坚持预防为主,应急托底,属地管理。各级组织、各类法人单位要认真负责,坚决扛责,组织培训应急防疫人员,配备适量防疫物资,建立本村组本社区人员信息档案,及时排查登记来临返临人员信息,宣传疫情防控*策,动员群众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少出行,组织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坚持人物同防、人车同防、人地同防。全体居民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个人相关信息的报告报备。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区人员来临返临应在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组、社区、单位报告,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要积极主动服从当地疫情防控的安排,积极配合落实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要密切